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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“本科教学工程”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2〕5号)、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九游会在线注册,(中国)科技公司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京教高〔2008〕6号)及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教高函[2019]13号)中的有关精神,我校即日起启动2020年校级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。对于立项且结题的项目,学校将给于每项目1000-3000元的支持经费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0年10月26日——2020年12月上旬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选题阶段
1、题库建立与释放
各专业学院向指导教师征集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”立项题目,完成附件1 A-J 列的填写,于2020年11月9日10:00前将题库提供至对应书院,同时邮件发送或抄送至:sczx@bit.edu.cn。
各书院于2020年11月9日前完成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动员工作,获得题库后将其释放给学生并组织题目预选。
2、师生双选
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5日,由书院和专业学院共同组织师生双选,为学生和指导老师建立联系。每个选题只可由一个团队完成,每个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。各单位根据双选情况及时提醒学生及相关指导教师完成选题工作。
对于自选题项目,书院要做好题目汇总、指导教师的协调确认等工作。
(二)材料提交
师生完成双选后,指导老师需尽快指导学生完成立项申报书(附件2)的填写,并在立项申报书上签字确认。项目负责学生于2020年12月7日前提交有签字的PDF扫描件至:sczx@bit.edu.cn。
各书院将自选题项目信息及立项学生信息补充至附件1 K-Q列,于2020年11月25日14:00前将附件发送至:sczx@bit.edu.cn.
(三)校级评审
学校将根据学院上交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分组评审,确定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。
时间 |
学院 |
书院 |
指导老师 |
项目负责学生 |
10月26日-11月9日 |
向学院教师征集“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”立项题目,填写附件1 A-J列,完成后提供给书院并发送至sczx@bit.edu.cn |
“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”申报动员 |
向学院提供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立项题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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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9日-11月25日 |
组织师生双选 |
组织师生双选,填写附件1 K-Q列,完成后反馈给学院并发送至sczx@bit.edu.cn |
参与师生双选 |
参与师生双选 |
11月25日-12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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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学生完成立项报告撰写 |
完成立项报告撰写,并将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的立项报告PDF版并发送至sczx@bit.edu.cn |
四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获取政策
学校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,将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积分(以下简称“实践积分”)纳入培养方案并制定《九游会在线注册,(中国)科技公司“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”积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详见:《九游会在线注册,(中国)科技公司学生手册》)。参加并完成结题的国家级、北京市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及获得立项的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,根据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评定标准表》,可获得相应的实践积分,该积分作用如下:
1、经认定的实践积分经申请冲抵“实践训练通识课”中科技实践模块的学分;
2、经认定的实践积分,可根据学院制定的规则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或学院认定的其他学分(被冲抵的课程成绩认定方法,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);
3、积分累积超过6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,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;
4、在专业领域取得6个以上实践积分且未将该积分用于冲抵其他课程学分者,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
2020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