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育壮大“互联网+”消费新动能(新知新觉)
发布日期: 2020-03-31 供稿:人民日报
编辑:吴楠 审核:刘晓俏 阅读次数:原文标题:培育壮大“互联网+”消费新动能(新知新觉)
原文链接:http://paper.people.com.cn/rmrb/html/2020-03/31/nw.D110000renmrb_20200331_3-09.htm
新冠肺炎疫情催生了“互联网+”消费升级,以远程办公、在线医疗、在线教育以及生鲜网购等为代表的“互联网+”新消费快速发展。3月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,把被抑制、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,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、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,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。培育壮大新型消费、升级消费,须顺应“互联网+”消费发展新趋势,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,培育和释放新的发展动能。
目前,我国“互联网+”消费呈现向纵深拓展的新趋势,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云技术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,改善了“互联网+”消费的客户体验,增强了消费者线上消费的黏性。比如,消费者为了防控疫情减少出门,线上购买大幅增加,对网购生鲜的接受度明显提高。同时,由于有了智能化的物联网保障,消费者对配送不及时导致商品质量问题等的担忧也得以缓解。二是线上消费领域进一步拓展,从原有的实物消费、居民消费加速向服务消费、生产领域延伸。如在线教育、在线医疗、在线金融、远程办公等的渗透率都有较大幅度提升。这些新趋势表面上看是疫情催生的,更深层次看则是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、消费逐步升级的结果,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、移动互联网加速普及的结果。因此,这些“互联网+”新消费并非短期现象,而是具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。
与以往的消费拓展升级不同,这一轮“互联网+”新消费带有明显的数字化转型特征,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生产生活的一次融合改造,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。培育壮大这些新型消费,不仅有助于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,而且有助于在中长期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。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之危化为发展之机,把握好“互联网+”新消费的趋势,培育壮大新型消费、升级消费,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。
发挥各类企业和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。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,对企业管理流程、商业模式等进行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网络化改造,在线上业态、线上服务方面实现更多创新和突破,促进线上和线下深度融合发展,提升生产和服务的效率与水平。
协同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新型消费。疫情期间“互联网+”新消费的释放,对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既能扩大有效投资,又能促进新型消费。在规划建设中,可以把克服“互联网+”新消费发展面临的软硬件制约作为重点,加快5G网络、数据中心等的建设布局,为加速释放新型消费潜力提供支撑。
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引导鼓励政策。可以通过完善有关政策,为新型消费的孕育释放营造更好环境。比如,为释放在线医疗潜力,既要健全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,鼓励其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诊疗服务;又要完善医保政策,让群众在线上看病也能享受同等的报销待遇。又如,为引导企业推广在线办公,对企业相应的信息化建设支出,可以考虑比照研发经费支出实施税前加计扣除。
统筹好开放应用场景与完善监督管理的关系。在这次防控疫情过程中,一些企业推出的健康码发挥了重要作用,从一个侧面反映出“互联网+”服务应用的巨大潜力。有关部门可以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对企业有序开放更多应用场景。同时,针对应用场景增多、数据收集使用频繁等情况完善相关监管制度,特别是完善数据确权、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,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。
(作者陈振娇,单位:九游会在线注册,(中国)科技公司管理与经济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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